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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24

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赴監察院陳情 以廢除高爾夫娛樂稅為主要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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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8年12月19日,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為反映課徵高爾夫娛樂稅之不正當性及反制汙名化高爾夫運動,以及球場租用國有地,其保證金及權利金收費較往年提高數倍,影響高爾夫球場經營之不合理施政,由蘇慶琅理事長帶領球場業者及專家學者,前往監察院遞交「廢除高爾夫娛樂稅陳情書」以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經營陳情書」

        娛樂稅是民國31年政府為禁奢之「寓禁於徵」的特別稅,但時至今日,看演出、電影、球賽,乃至已列入亞奧運之高爾夫運動,還被視為奢侈而課徵娛樂稅,該稅已不合時宜,更阻礙了整體經濟發展。高爾夫運是動國際眾所矚目的運動競技之一,亦為政府極力推動之全民運動。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基於主管高爾夫事務及推廣全民運動立場,近年來多次陳請政府相關部門重啟檢討取消高爾夫娛樂稅,惟均回覆將配合能源稅之立法進度檢討等意見,未獲正面回應,持續累積民怨。高爾夫運動課徵娛樂稅有其背景因素,惟現今時空環境丕變,高爾夫運動的年齡層下降及參與人數增加。

       教育部體育署自105年起推動高爾夫「校園紮根計畫」,於學校成立社團或代表隊,以及開授高爾夫體育課程。因此,行政機關自不宜故步自封而墨守成規,忽略社會環境改變所導致稅捐之不合理現象。對不合理之稅制不予改革或改革進度緩慢,均難符人民對政府之期待。

 

▲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蘇慶琅理事長遞交「廢除高爾夫娛樂稅陳情書」以及「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經營陳情書」

 

       近年來國內經濟景氣受國際環境影響,經濟成長率低迷,鄰近國家南韓亦也不例外。南韓政府為活絡國內經濟,頒布擴大內需政策,計畫提振運動消費,包括推廣高爾夫球成為大眾化運動。南韓此舉並不是要培養新秀,而是要鼓勵民眾消費,南韓國內有230餘座球場,在平民消費運動蔚為風潮下,產出二千餘位優秀選手效益,在國際賽事中常有優異的表現。

       反觀國內高爾夫擊球運動,政府至今仍視為「娛樂」行為,非平民消費,對擊球運動消費者持續課以「娛樂稅」,除侵害擊球消費者權益外,對高爾夫運動風氣提升不啻為一大傷害。因此,廢除高爾夫「娛樂稅」,政府倡導高爾夫平民運動,以刺激民眾擊球消費,活絡國內經濟,提升高爾夫產業國際競爭力。南韓政府提倡平民高爾夫運動作法,有值得台灣借鏡之處。本次陳情是希望監察院以鼓勵高爾夫運動發展之角度,協助政府政策檢討,廢除高爾夫運動娛樂稅,以利提倡高爾夫運動及擴大高爾夫產業興利,促進國家經濟發展,使台灣高爾夫王國之美譽再度名揚全世界。

 

本次陳情希望監察院以鼓勵高爾夫運動發展之角度,協助政府政策檢討,廢除高爾夫運動娛樂稅,以利提倡高爾夫運動及擴大高爾夫產業興利,促進國家經濟發展。

 

        而國有非公用土地委託經營陳情部分,則是因為企業經營創造土地價值,導致公告現值及申報地價愈來愈高,因此,在繳交各項權利金已隨土地價值增繳,現訂約權利金又依公告現值總額1.3%調漲至4%。而年經營權利金調漲亦同,申報地價於企業良善經營下愈來愈高也依規定增繳,現比率又由1%調漲為5%,以訂約及經營權利金總和,繳交國產局金額將比民國96年增加7.4倍以上,實嚴重影響營運。

       近年大環境景氣不佳,擊球人數減少,因此收入銳減,球場業者經營愈趨困難,倒閉、關場屢見不顯,根據行政院體育委員會於民國88 年7 月的統計資料顯示,台灣地區高爾夫球場總計83家,至民國108年剩餘球場62家,所以「委營要點」加重租金及權利金,對球場而言無疑雪上加霜。

        另外,國內球場肩負發展高爾夫運動使命,業餘及職業高爾夫選手,大多由球場認養支持,相關賽事亦多由球場贊助舉辦,如整體營運不堪負荷,將降低業者投入成本之意願,亦嚴重影響運動人口及選手培育。因此,協進會本次陳情,是希望監察院以鼓勵優良企業創造國有地價值之角度,協助政府政策檢討,擬定合理之國土租賃收費,以維繫相關球場經營之動力,使優質的國內球場能為台灣高爾夫的發展盡一份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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